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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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2018学年寒假放假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人员:党政办 新闻来源: 发布日期:2017-12-26 18:27:54

校属各单位:

根据校历安排,现将2017-2018学年寒假放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1.学生:2018年1月27日放假,3月3日、4日返校报到,3月5日(星期一)正式上课;

2.教师:2018年1月29日至3月2日放假,3月3日报到,4日学院安排活动,3月5日(星期一)上课;

3.辅导员:2018年1月29日至3月1日放假,3月2日报到上班,要组织好学生寒假回家的交通安全和防诈骗等教育工作,落实学生到家后的信息登记。假期安排学生到企业实习的学院,由学院安排辅导员跟踪管理,同时与后勤、保卫做好学生安全工作,留校工作的辅导员名单应报人事处;

4.行政管理人员:2018年1月30日至3月1日放假,3月2日报到上班,3月3日召开校中层干部会议;

5.总办和计财、后勤等部门人员放假时间另行通知;

6.校领导:放假和返校时间由董事会安排。

二、放假前工作

1.各单位、部门要做好期末的各项工作及期末工作总结和下学期工作计划;

2.各单位要组织对教师的教学文件规范、质量、整理归档的检查,经单位负责人检查规范合格后方可放假;

3.各单位承担的科研项目、重点实验室、专业群等省级项目要按申报工作计划和进度完成,如有个别项目在放假前无法完成的,由各单位安排人员于寒假期间加班完成,各单位应制定加班计划(含加班人员、工作内容、加班时间等),上报校人事处;

4.学校将安排人员对各单位进行期末检查,检查过程中,如发现各单位工作未按要求和进度完成的或教师的教学文件有质量问题、整理不规范的,学校实行“谁管理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要求,各单位负责人履行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情况纳入干部学年度业绩考核重要依据,望各单位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认真做好期末的检查工作。

5.各单位应于2018年1月15日前将“XXXXX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工作总结”电子文档、纸质文档交至学校办公室(标题二号小标宋体,正文三号仿宋体,行间距1.5倍,纸质文档应加盖本单位公章、单位负责人签名)。总结主要内容:(1)本学期主要工作情况及成绩;(2)存在问题和解决办法、建议;(3)下学期工作计划。

6.各单位应于2018年1月15日-2018年1月25日将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归档文书档案及目录交至学校档案室。

7.各单位应将教职工假期留校情况和副高级以上教师及副处级以上干部离校时间(正高级教师需要学校安排车辆接送的应另附说明)于2018年1月20日前报学校办公室。

8.各单位应于放假前进行安全检查和卫生大扫除,关闭所有用电设备,针对安全隐患进行整改,确保学校人财物安全。

9.各单位公章请于2018年1月26日前交至学校办公室。

10.放假前,学生工作部门、各学院应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遵纪守法教育,注意交通安全,提高学生自我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严防安全事故。

11.后勤部门要做好寒假期间留校师生就餐工作,配合辅导员安排学生在校住宿管理工作。

12.保卫部门要做好校园安全保卫工作和留校学生的安全工作。

三、值班安排

为做好假期校区的安全保卫工作,实施行政人员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按时到岗,按时交接班,做好记录,妥善处理日常事务,遇重要事项要及时向值班领导报告,妥善处置。

特此通知。

闽南理工学院办公室

2017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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