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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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南理工学院关于做好2015年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员:学生处 新闻来源: 发布日期:2014-11-27 10:37:27

各系部:

根据省委组织部安排,为做好我院2015年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根据闽委组通[2014]108号《关于做好2015年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结合我院实际,现将2015年选聘生工作有关事项具体通知如下:

一、选拔原则

坚持自愿报名、双向选择、公开选拔、择优聘用的原则;坚持平等参与、机会均等的原则;坚持品学兼优、注重素质的原则。

二、选聘对象

选聘对象为25周岁以下(1989年11月20日以后出生)本省生源的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在2015年8月1日前取得学士学位)。参与大学生村官选聘的毕业生,必须是参加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本科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对报名参加选聘的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中共党员、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优秀学生,以及已进入选调生考核范围的人选。

三、选聘生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分配,踏实肯干,志愿到农村基层工作,不随意放弃资格,须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入党积极分子;

(2)学习态度端正,学业成绩良好,综合测评排名在班级前列,原则上要求在校学习期间不得有补考现象;

(3)担任院系团委学生会、班级学生干部1年以上,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任职期间履行相关职责,所有学生干部经历须出具所在系部、团委的相关证明;

(4)在学习期间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违法行为,没有受过纪律处分;

(5)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选聘方法及程序

(一)个人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从2014年11月20日8:00起至12月10日24:00止。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者须在规定期限内登录福建省2015年大学生村官报名系统(http://xds.fjrclh.com/),仔细阅读选聘公告,符合条件的可凭本人身份证号和密码登录后台,按有关要求填写申请表,其中对填报志愿的选择应为生源所在地的设区市,并表明是否愿意在本设区市范围内的县际之间进行调剂;还要在表中相应位置上传1张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表格填写后,应及时网络提交。

(3)学校审核:由校党委负责,校党委会同学生工作处、招生就业处进行资格审查。

(4)由省委组织部组织复审,确认拟推荐人选。

(5)通过复核并经公示无异议的拟推荐人选于2015年1月5日前上网缴交报名费。

(6)发放准考证。校学生工作处集中下载准考证,加盖学生工作处印章,留下存根,并收集汇总申请表。

(二)统一组织考试

2015年1月25日下午在福州大学公共教学楼或文科楼(旗山校区)进行大学生村官资格考试,考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指定复习教材。考试时间为下午2:00-3:30。考试严格按照国家公务员招考有关规定要求组织实施,确保考场秩序井然,严肃考场纪律,对发现有违纪行为的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三)确定考核人选并组织考察

由省委组织部等有关部门在确定的笔试合格线上,按各地选拔计划数1:2和男女生6:4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研究提出考核人选名单,于2015年3月上旬在福建人才联合网进行公布。2015年3月上旬至4月上旬,由省里统筹协调各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组织考察组,分别到有关院校对考核人选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后填写《福建省2015年大学生村官人选考察登记表》。

(四)提出拟聘用人选并公示

在深入考察的基础上,高校进行为期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可以向校党委或学生工作处,也可以向省委组织部反映问题。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经查实认为不适宜选聘的,予以取消资格。

(五)组织体检

公示结束后,应在2015年6月上旬前组织拟聘用人选到指定医院(要求参与体检者随带1张近期免冠1寸相片),按招考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体检标准进行体检,对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决定聘用及办理调配手续

经公示和体检后拟定的聘用人选名单,于2015年6月上旬向选聘对象所在高等院校有关部门发出选聘通知,提请办理派遣手续。

大学生村官统一于2015年7月22日上午9:00,随带毕业生报到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分配地的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组织人事部门报到。7月31日前,由有关县(市、区)委组织部对大学生村官分配到村任职、组织签订聘用协议和安排进村上岗。

五、选聘安排及管理

选聘对象是中共正式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职务;是中共预备党员或非中共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委会主任助理职务;是共青团员的,可安排兼任村团组织书记、副书记职务。

大学生村官为“村级组织特设岗位”人员,系非公务员身份,聘用期一般为2年。

大学生村官任职期满后,按照中央组织部组通字〔2012〕36号等文件规定的留村任职、考录公务员、自主创业、另行择业、继续学习深造等“五条出路”实施有序流动。

六、选聘待遇及保障措施

1、在大学生村官到村任职后予以发给每人一次性安置费3000元,受聘期间补贴标准比照当地乡镇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并统一予以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生育、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

2、在聘用期间年度考核称职的大学生村官,经组织批准,可参加面向社会统一组织的公务员考录、公务员定向考录、选调生定向考录、地方事业单位招聘,在所在乡镇事业单位编制内新增工作人员时,对任职期满考核称职的大学生村官,可免于参加统一考试,由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统筹安排聘用。在城市社区和国有企业招聘人员时,协调优先从大学生村官中聘用,并对当年任职期满考核称职的,推荐参加中国农业银行、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中国邮政公司等单位面向大学生村官的人员招聘。

3、选择自主创业、另行择业的大学生村官,给予一定优惠政策。

4、对聘期内工作表现良好、考核称职的大学生村官,经组织批准报考研究生的予以初试总分加10分,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七、组织领导

1.选聘生工作政策性强,敏感度高,运行环节多,各系部要在工作中坚持标准,遵循程序,严肃纪律,加强协调,营造鼓励和引导优秀大学毕业生投身基层、服务群众的良好氛围,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

2.各系成立选聘生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宣传和引导,切实按照要求严格把好关,确保公平公正,把优秀的毕业生推荐到学院审核。

学生工作处 招生就业处

2014年11月24日

上一条:转发中共福建省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加强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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