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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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清明节放假通知

发布人员:党政办 新闻来源: 发布日期:2015-03-31 16:26:11

院属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4〕28号)精神,结合我院具体实际,现将2015年清明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4月5日放假,4月6日(星期一)补休。教学安排由教务处另发通知。

二、放假期间,各单位要安排好值班。值班表于2015年4月1日前报学院办公室,同时,要切实做好防火、防盗和防食物中毒工作。学生处、各系学生工作办公室要切实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特别要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防火、防骗、防食物中毒安全教育。后勤部门要做好食堂防食物中毒督查和伙食改善工作。保卫处要加强校园安全保卫工作,特别是要害部位的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师生度过安全、和谐的假日。

三、后勤、保卫、财务部门放假时间由总办另行安排。

学院办公室

2015年3月30日

上一条:关于调整作息时间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转发《关于2015年上半年泉州市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泉教语〔2015〕3号)》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