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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泉州市委宣传部关于做好“文明旅游 文明泉州”公益微视频大赛”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员: 新闻来源: 发布日期:2019-04-02 09:53:04

各县(市、区)委宣传部、文明办,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党工委党务(群)工作部,各县(市、区)广播电视台,泉州市广播影视协会、泉州市电视艺术家协会、泉州市广告协会,各有关院校:

泉州是“东亚文化”之都、首批历史文化名城,文化底蕴深厚、旅游资源丰富,吸引无数海内外旅客。目前我市正大力推广“海丝游”、“古城游”等,如何让文明旅游成为一种自觉现象,让文明泉州品牌深入人心,值得每一个人深思。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着力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展示泉州作为“东亚文化之都”的独特魅力,经研究,决定举办“‘文明旅游文明泉州’公益微视频大赛”活动。请各相关部门、单位广泛动员,精心筹备制作,积极报送作品参赛。

附件:“文明旅游文明泉州”公益微视频大赛方案

中共泉州市委宣传部   中共泉州市委文明办

泉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泉州广播电视台

2019年3月12日


附件:

“文明旅游文明泉州”公益微视频大赛方案

一、大赛背景

近些年,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国人的旅游热情持续高涨。数据显示,2017年国内游客接待量达48.8亿人次,出境游人数达1.27亿人次。在飙红的大数据下,乱扔垃圾、乱刻乱画等种种不文明行为已成为另一个引人关注的焦点。如何让文明旅游成为一种自觉现象,让文明泉州品牌深入人心,值得每一个人深思,亦是对国人素质和形象的一项重大考验。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着力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展示泉州作为“东亚文化之都”的独特魅力,市委宣传部联合相关部门和单位举办“文明旅游文明泉州”公益微视频大赛,并组织对获奖的公益广告进行刊播宣传。

二、组织领导

本次大赛由我部、市委文明办、市文旅局、市市场监管局与泉州广播电视台联合主办,福建广电网络集团泉州分公司总冠名、泉州市广播影视协会协办。市委宣传部、市委文明办、市文旅局、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大赛通知,征集大赛作品;泉州广播电视台负责活动的宣传、展播工作;泉州市广播影视协会负责大赛评选工作。

三、参赛内容

1.大赛宗旨。大赛以“文明旅游文明泉州”为主题,通过多角度多层面多渠道,倡导公民文明出游、绿色出游、平安出游等,同时多角度展现泉州文明新气象,提升古城泉州的旅游文化、历史文化、海丝文化的影响力。倡导文明优质的旅游服务,把文明旅游贯穿于“全景、全业、全时、全民”的全域旅游发展全过程,促进我市旅游业跨越发展,努力打造泉州作为优秀旅游城市、文明城市的良好形象。

2.作品主题。作品应围绕“文明旅游文明泉州”主题。在公民文明出游方面,以讲究礼仪,杜绝陋习,文明出行,遵守秩序等为主要内容;在旅游商家及从业者方面,以不欺诈、不宰客,诚信守法经营等为主要内容;在各旅游景区及旅游管理部门方面,以热情服务,规范执法等为主要内容。在文明泉州方面,以古城泉州、海丝泉州、印象泉州、侨乡泉州、多元泉州、魅力泉州等为主题,展示文明泉州的风土人情、人文历史等,传递文明旅游、文明泉州正能量。

3.征集关键词提取。公益、文明、旅游、泉州。

四、时间安排

大赛时间为:2019年3月15日至9月30日,具体安排如下:

1.2019年3月15日起向全国征集作品,泉州广播电视台安排为期一个月的大赛宣传。

2.9月15日前完成所有参赛作品的征集工作。

3.9月16-25日通过泉州广播电视台《新闻广角》微信公众号进行微信展播及进行微信投票,选出50部作品入围决赛。

4.9月30日前组织终评并择日举行颁奖仪式。

5.10月开始,泉州广播电视台对获奖作品进行展播。

五、参赛对象

所有关注公益事业且具备一定创新意识和素养的自然人和企业事业单位、影视制作机构、社团组织,对“文明旅游、文明泉州”有创意,对节目摄像、制作包装有兴趣,从事该类工作的工作人员或在校生等个人均可报名参赛。

六、评选表彰

在评审小组对作品的主题、表现形式、创作手法等方面进行评审后,评出名次,并由主办单位颁发奖金证书:

特等奖:1名,10000元+证书

一等奖:2名,8000元+证书

二等奖:3名,5000元+证书

三等奖:5名,2000元+证书

优秀奖:10名,800元+证书

入围奖:200元视征集情况而定,证书

优秀组织奖:若干名,视组织情况而定,颁发牌匾。

(备注:个人所得税自理)

获奖作品及部分优秀作品将由主办方推荐用于全市公益广告宣传,运用广播、电视、报纸、灯箱、显示屏、网络、手机终端、移动电视、楼宇视频等展播部分获奖作品。

附件:1.泉州市“文明旅游文明泉州”公益微视频大赛报名表

2.泉州市“文明旅游文明泉州”公益微视频大赛具体事项

附件1

泉州市“文明旅游文明泉州”公益微视大赛报名表

编号:(此项由组委会填写)

作品名称


作者信息

主创人/主创单位

(单位作品需加盖公章)

联系电话


地址


E-mail


主创人所在单位


职位


其他

□A个人独立作品

□B合作作品其他作者姓名:_____________(注意排序)

□C单位作品团队主要成员:________________(选填)

作品概述(300字以内):

(可另附纸)

参赛承诺书

本人(单位)承诺,所提交的参展作品均为原创作品,无抄袭仿冒他人(其他单位)成果。参展作品如违反版权、商标、专利等相关法律法规或侵犯第三方权益,其法律责任由本人自行负责。

承诺人签名(盖章):

附件2

泉州市“文明旅游文明泉州”公益微视频大赛具体事项

一、赛程安排

3月15日起至2019年9月底。分为作品征集、评选、颁奖三个阶段:

1.征集阶段:3月15日起至9月15日(征集时间截止后,送达作品不具有应征资格)。

2.评选阶段:9月16日-9月20日,由主办单位组织相关专家对参赛作品进行评选。评出各类别各等级作品。

3.颁奖阶段:2019年9月30日前举行颁奖仪式。

10月-12月,泉州广播电视报、泉州广播电视台、泉州文明网、泉州广播影视协会等负责刊发、播放获奖作品、优秀作品。

活动期间,市属相关媒体要以新闻报道、公益广告的形式全程跟踪宣传报道。

二、作品要求

1.作品为微公益视频。

2.微视频为时长不超过3分钟的纪实公益类作品。

3.格式标准:MP4。

4.视频大小:微视频作品单个视频文件大小不超过5G,作品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

三、报送方式

填写附件一:《泉州市“文明旅游文明泉州”公益微视频大赛报名表》,单位(机构)请盖章后扫描上传,随参赛作品一起打包发送至广播影视协会邮箱:qzgbys@163.com,联系人:邱华樟,电话号码:22581618。邮件标题统一为:单位(机构)/个人姓名+作品名称+联系手机号码。另将报名表和作品U盘一式两份于2019年9月15日前送至泉州市广播影视协会。地址:泉州市泉秀路领秀天地东区B幢506室,邮编:362000。

四、著作权归属

1.参赛作品凡涉及肖像、著作、商标、名称等知识产权和法律问题由参赛个人和团队负责处理。如出现相关纠纷,由参赛个人和团队自行解决,与主办方无关。

2.参赛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曾经参加过其他设计比赛获奖或为第三方服务所设计的方案不得参赛。提交作品的团体或个人不得剽窃或抄袭他人作品,如发生知识产权或版权等法律纠纷,由参赛者承担后果,大赛组委会将取消其参赛及获奖资格并追回奖金。

3.获奖作品的商标权、著作权、发行权、使用权归属主办方所有。大赛主办方有权免费使用获奖作品进行公益宣传用途。投送作品无论中选与否,概不退还,请自留底稿。

4.凡来稿的作者,均视为已确认并遵守本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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