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学校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2021年寒假放假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人员:党政办 新闻来源: 发布日期:2020-12-25 14:37:46

校属各单位: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和上级有关精神,学校实行“错时错峰、分批分次”放假和开学。现将2021年寒假放假及下学期开学时间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及下学期开学时间

1.学生:2017级、2018级、2019级学生1月18日放假,2020级新生军训结束后放假。

3月9日各学院福建省外学生报到;

3月10日光电学院、土木学院、财会学院、外语学院、教育学院,服装学院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与服饰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福建省内学生报到;

3月11日电子学院、信管学院、经管学院、体育学院、光华学院,服装学院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专业福建省内学生报到。

3月12日正式上课。

2.教师、实践教学中心人员、辅导员:1月21日放假,3月8日报到,3月9日正式上班。

行政人员:1月22日放假,3月7日报到,3月8日正式上班。

学生处与各学院共同协商安排新生军训期间值班人员。

3.学校办公室、计财处、后勤处、保卫处、基建处、资产处人员放假及返校时间由总办安排。

4.根据疫情情况,开学时间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寒假期间疫情防控有关工作

1.全校师生应切实做好离校返校途中个人防护,切实做到非必要不外出。坚持戴口罩、勤洗手、“一米线”、常通风、公筷制、少聚集等良好卫生习惯。如有发热、干咳等症状,应当立即向学校和相关部门报告,并严格落实居家隔离观察、就医排查等措施。

2.各单位应严格落实学校健康管理规定,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所有人员健康管理。执行“一人一档”离校、留校、返校信息台账,凡涉及离校出省、返校回省、旅行跨省以及有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师生务必向所在单位报告。严格落实体温监测等健康管理工作,坚持人物同防、多病共防、针对冬春季节特点,严格落实常见传染病预防制度。

3.寒假期间严格执行进出校门登记制度,落实亮码测温措施。

特此通知。

闽南理工学院

2020年12月23日

上一条:关于2021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2020年秋季学期国庆节中秋节放假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