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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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寒假放假有关事宜的通知

发布人员:校办 新闻来源: 发布日期:2022-01-04 11:58:03

校属各单位:


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经研究,现将2022年寒假放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及下学期开学时间

1.教师:1月19日起放假,2月19日报到上班;

2.行政人员及辅导员:1月20日起放假,2月18日报到上班;

3.党政办、计财处、后勤处、保卫处、基建处、资产处等人员放假及返校时间由总办另行安排。

(学生放假及下学期开学时间已于12月22日通知)

二、放假前主要工作

1. 教职员工应按要求完成本学期规定完成的工作,学校将安排对各单位期末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如工作未完成擅离岗位的,将追究单位负责人及有关人员责任。

2.各单位应于1月18日前完成“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工作总结及下学期工作计划”(主要内容:本学期主要工作及成绩;存在问题和整改办法、建议;下学期工作计划),并将电子文档、纸质材料报送学校办公室(格式要求:标题二号小标宋体,正文三号仿宋体,行间距1.5倍,纸质文档盖本单位公章、单位负责人签名)。联系人:蔡老师,邮箱:1092772650@qq.com。

3.各单位放假前应将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文书档案及目录移交学校档案室,并将公章交存学校办公室。联系人:刘老师,邮箱:50663465@qq.com。

4.各单位应将需学校安排车辆接送站的正高级职称教师名单、离校时间及留校教职工名单电子稿于1月15日前报学校办公室。联系人:任老师,邮箱:9945195765@qq.com。

5. 放假前,学生工作部门、各教学单位应对学生加强安全教育,教育学生遵纪守法,防诈骗、防溺水、注意交通安全等,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和健康管理制度,增强自我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

6.各单位放假前应进行安全检查和卫生大扫除、关闭用电设备,办公室及重要场所经检查后应贴封条。保卫处应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全校安全检查,排除安全隐患,确保校园安全。

7.各单位要及时办理寒假期间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各项工作。

三、值班安排

有关单位应于1月18日前将值班安排报送学校办公室。值班人员应按时到岗,及时处理日常事务,做好值班记录,遇有重要事项应及时向值班领导报告。

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各部门人员应尽量减少出行,不到疫情高、中风险地区,外出需注意做好防护措施。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师生员工度过平安愉快的假期。

特此通知。

闽南理工学院办公室

2022年1月4日

上一条:关于调整校门和人员出行管理规定的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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