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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福建省民办教育协会关于举办《首届摄影作品选拔赛》活动的通知

发布人员:党政办 新闻来源: 发布日期:2019-03-21 11:04:18

各会员单位:

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结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70周年。根据协会2019年度工作计划安排,定于2019年3月中旬启动福建省民办教育协会“首届摄影作品选拔赛”活动。

现将本届选拔赛活动的征稿启事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见附件),请各学校积极组织实施。

附件:征稿启事

福建省民办教育协会

2019年3月13日


附件:

征稿启事

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结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70周年,福建省民办教育协会协同泉州华光职业学院于3月中旬启动“福建省民办教育协会首届摄影作品选拔赛”活动。

本届选拔赛活动简介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福建省民办教育协会、泉州华光职业学院

承办:福建省民办教育协会高等教育专业委员会、泉州华光摄影学院

二、参赛对象:

1、高专委全体会员单位的在校学生,教职工及退休人员(年龄不限)

2、中小学专委、学前专委全体会员单位的教职工及退休人员(年龄不限)

三、作品要求

摄影作品以爱国、爱乡、爱校等积极向上的内容为主题,提倡真情实感,弘扬社会正能量。

四、参赛规则

本次选拔赛分为二组:大学生组、教职工组(含高校、中小学、学前教育教职工及退休人员)。

1、作品投递方式:参展者将作品电子文档以及参赛人信息发至大赛指定邮箱(3088083424@qq.com),由工作人员审核作品。与本次大赛内容无关或不符合要求的作品不予参评。

2、作品及邮件名称:参赛作品及邮件须命名为:“(大学生/教职工)组+姓名+作品名+联系方式+注【摄影作品选拔赛】”。

3、作品数量:每位参赛选手可提供10幅(组)作品,可使用手机摄影作品参赛。

4、投稿截止日期:即日起至2019年7月30日。

5、每位投稿参赛者将在大赛结束后收到由选拔作品组成的画册一本。

五、作品评比规则

1、本次选拔赛将专门成立组委会,负责活动的具体组织和作品评选工作。(具体事项另文通知)

2、每位获奖者将得到由福建省民办教育协会和泉州华光职业学院颁发的获奖证书。

3、组委会将在大学生组和教职工组的获奖者中,再选若干名优秀摄影参赛者,推荐至华光首届国际摄影展参评。

六、活动流程及时间:

1、宣传与投稿阶段:2019年3月至7月30日

2、评委评选阶段:2019年8月

3、评选结果公布及颁奖阶段:2019年11月中旬

4、优秀作品汇编成册:2019年12月下旬

七、参赛注意事项

1、参赛者必须拥有参展作品的著作权。作品须为本人作品,不得抄袭、拷贝、仿冒。评审后如发现上述行为,取消入选资格,主办方将追回原奖项,并追究法律责任。

2、所有作品涉及肖像权、名誉权、著作权等因而引发的法律责任及后果均由作者本人承担,主办方不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3、凡投送参赛作品者即视为认同上述各项规定。

4、大赛主办方依法行使本次活动的相关法律责任与义务,并拥有本案的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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